12月19日,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發布了《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》。至此,21個試點省份全部發布了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實施方案。我國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步入新階段。
8月1日,國家藥監局發布《關于擴大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》,在上海、廣東、天津自貿區開展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基礎上,將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擴大到北京、河北、江蘇等21個省(區、市)。注冊人條件之一必須為住所或者生產地址位于參與試點的省、自治區和直轄市內的企業、科研機構。擴大試點的通知發布后,各試點省份結合當地實際,陸續發布了相關試點工作實施方案,進一步優化產業資源配置,釋放產業創新發展活力。
記者獲悉,截至到今年11月份,已有11家企業18個產品通過試點獲批上市,其中部分產品實現了跨省獲批。